在您进入本网站之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十条事项:
- 一、严禁“一机两用”。即已联入公安网的计算机设备,不准以任何方式接入其他网络。
- 二、严禁将手机、4G上网卡等设备与公安网计算机连接(包括充电、拷贝资料)。
- 三、严禁联入公安网的计算机使用无线网卡,如有必须卸载或关闭无线上网功能。
- 四、严禁将存有涉密信息的U盘、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在互联网上使用。
- 五、严禁在非涉密网(如公安网、互联网)上存储、处理涉密信息。
- 六、严禁在公安网上开设BBS论坛,安装聊天等违规软件,网站更新、升级、维护必须经过科信部门审核。
- 七、严禁扫描、探测、入侵公安信息网任何资源。
- 八、严禁擅自更改公安网计算机IP地址,IP地址由科技信息部门统一规划分配,并登记在案。
- 九、严禁在非指定维修点维修公安网计算机和网络设备,送修前必须拆除硬盘等存储设备并报备本级科信部门。
- 十、公安专网计算机必须按规定注册并安装杀毒软件,注册责任人是注册计算机的直接责任人。